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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注销涉诈失踪人员户籍的惩戒令(第2号)

宜章县注销涉诈失踪人员户籍的惩戒令

(第2号)

为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宜章县公安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已多次对我县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其中大部分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非法出境、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能够主动回国投案,但仍有少部分人员至今处于失联状态,其亲属已超过两年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三节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依法将该自然人列为失踪人员。我县李吉松等16名自然人(疑似滞留缅北人员)被依法列为失踪人员(见附件)。根据2021年10月13日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经县联席办研究决定,对李吉松等16名失踪人员(第二批)依法拟注销户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恢复户籍。

附件:拟注销涉诈失踪人员户籍名单(第二批)

1、李吉松,男,黄沙镇晓夏街村第6组

2、程江昆,男,黄沙镇较场坪村第8组

3、黄锦标,男,黄沙镇石头寨村第6组

4、黄由虎,男,黄沙镇大凤村第3组

5、黄杰明,男,黄沙镇上章銮村第4组

6、李健飞,男,一六镇水北岸村第7组

7、李天宝,男,一六镇北岸村第9组

8、李达利,男,一六镇石街头村第6组

9、谭才宝,男,一六镇宝塘村第4组

10、刘超文,男,笆篱镇车田村第3组

11、李富良,男,笆篱镇东风村第13组

12、刘林军,男,笆篱镇车田村第11组

13、谭太友,男,天塘镇东源山村第7组

14、陈得青,男,天塘镇台霄村第14组

15、杨林辉,男,天塘镇龙塘村第2组

16、陈素勇,男,岩泉镇上田村第3组

来源:宜章县公安局

编辑:李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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